1、业务概述
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,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《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》,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、合同、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。
2、主表及其附报资料
(1)主表
《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》
(2)附报资料
a.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合同
b.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
(3)特定资料
a.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
b.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
3、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
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,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《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》
4、流程图
|